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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董事会信息沟通机制工作规则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议之前,一般应召开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座谈沟通会,就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拟上会审议事项以及董事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沟通交流。Р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要定期听取经理层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情况,听取其工作建议。董事长、总经理与外部董事应成为董事会与经理层沟通的重要途径,应当经常地、定期地当面沟通,并形成制度。Р第二十七条经理层应建立向董事会日常经营信息的定期报送机制。公司经理层要制定专门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公司经营、财务、投资、风控等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收集,定期、及时提交全体董事,特别是外部董事,确保董事会动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Р第二十八条建立总经理工作报告制度。总经理每年第一季度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并按照董事会要求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进行不定期汇报或向各董事通报。年度工作报告、不定期汇报及通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Р(一)董事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Р(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经营中存在问题及对策;Р(三)公司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Р(四)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Р(五)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进展情况;Р(六)需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工作报告;Р(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Р第二十九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总经理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上述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以及国资委等政府有关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Р第七章附则Р 第三十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Р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Р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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