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超投资情况,须经技术设备部、企业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统一报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之后,纳入本年度计划外投资规模,方可继续实施。由公司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在工程结束后,由企业发展部、技术设备部审批,计划财务部门一次拨款。对于投资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后,资金可分期拨付。Р6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Р6.1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组织实施部门向公司技术设备部提出验收申请,并附工程实施概况及单项工程的合同文本。工程实施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Р工程的提出与立项。Р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Р工程的实施情况(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开工报告”)。Р技术改造主要解决的问题及改造效果。Р工程投资情况。Р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方案。工程实施概况由公司主管部门在验收前发至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责成实施部门作出解释。Р6.2 经审查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技术设备部组织有计划、财务、工程、安全、卫环、消防、档案等主管人员参加的工程验收,形成有参加验收部门主要人员签字的“工程验收纪要”,并将工程所有文件、资料及图纸归档。对投资5万元以下或改造项目较单一的技改项目,也可由实施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验收。Р7 技术设备改造项目的后期管理Р7.1 技改工程投产后,由实施单位组织工程后评价。在评价报告完成前,实施部门应将技术改造投产后的效益和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在每年年底前以文字形式报技术设备部。Р7.2 设备技术改造后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Р7.2.1 工程原设计综合技术指标、系统能力及投产运行期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Р7.2.2 配套设备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Р7.2.3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运营成本和收益情况。Р7.2.4 存在问题。Р7.2.5 工程总体评价。Р8 附则Р8.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技术设备部,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