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承租商铺范围外的任何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Р16、乙方应保证其营业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Р17、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方和物业使用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Р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等费用Р(一)物业服务费Р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5 元(壹拾伍元整)。Р2、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了以下费用:Р(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Р(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Р(3)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Р(4)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Р(5)物业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Р(6)物业服务办公费用;Р(7)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折旧;Р(8)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Р(9)相关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Р(10)、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Р上述物业服务费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不含有偿服务费。Р3、物业费自开业之日起计收。交付日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予以确定。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首期(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出首期物业服务费外,物业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当在每个支付期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期的物业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延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Р甲方有权根据测算重新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但在开业日起一年(365天)内执行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人民币。其后,甲方有权根据本物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应交纳物业服务费,应按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形式)载明收费标准执行(如甲方未发出通知,则按上一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