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机制,提高售楼处员工的敬业和创业精神,规范员工的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售楼处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Р 管理对象:售楼处全体员工。Р一、 售楼处考勤管理办法Р1、 售楼处实行上班签到制度。Р2、 上班时间:9:00—17:00Р3、 签到时间:8:50—9:00 。Р4、午餐时间:12:00—13:00,售楼处人员轮流进餐,不得出现售楼处无人现象。Р5、 各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Р6、 各位员工须本人签到,不得托人或代人签到。Р7、无故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则视为旷工。Р8、事假前一天应填写《请假单》,交由专案签字后方可生效。Р9、病假需附医院开具的证明,否则视为事假。Р10、如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Р11、当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Р12、加班人员可申请调休,应先填写《调休单》,交由专案签字后,方可调休。Р13、售楼处人员不允许私自调休。Р14、售楼处人员在工作之外的规定时间外出,应写清外出起止时间、事由等,需经售楼处负责人签字。Р二、 售楼处资料管理办法Р1、售楼处内部机密资料:包括销控、日报、周报、月报、售足签退文件夹、已购、未购表等,只有售楼处负责人可以翻阅;Р2、未经允许,售楼处人员不得翻阅公司内部资料(包括公司书籍、培训资料)或复印、外泄内部资料。Р3、个人销售夹需随身携带,外出时应把销售夹收好,不得出现销售桌无人而放有销售夹的情况。Р4、不得随意将销售夹或销售夹内资料带出售楼处,以免造成资料外泄。Р5、销售夹内的资料要封好,不给客户随意抽取的机会。Р三、 售楼处物品管理办法Р1、 售楼处人员须贯彻公司“对物珍惜”的原则,对物品要节约使用。Р2、售楼处人员可以定期领用办公用品,领用时要签字。Р3、个人要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将售楼处物品归为己有,公用物品用后要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