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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137KB

文档介绍
件标准重量的物资,可抽查验收,抽查面为5-10%,但必要时也需全部检斤计量验收。理论换算计重的钢材检尺100%.(注意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偏差,必须要时提出索赔),认真填写《物料检斤(尺)单》,做到交接双方人员在场当面点清。Р 二、需要直接运送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在计量和验收合格并经过用料单位核准签字后方可有效。Р 三、地材须使用连号过磅单收料,收料至少由两个人进行,共同对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坚持一车一签单,严禁先卸料后拿单签字。Р 四、对需要进行理化性能检验的物资(即质量验收),项目物资部门要按规定的检验批次填写《请检单》,连同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交给试验室,由实验室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进行质量的监测并做好检验记录,试验部门要经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物资部门,Р 五、到场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处理。物资部门收到试验室的试验报告后,合格物资便可入库领用,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如果检验不合格,先单独存放,并应明确标识,及时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退货。如果是甲供材料,则及时通知业主进行处理。Р 六、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的物资要登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钢材、水泥、沥青、钢绞线、橡胶支座、锚具、地材等工程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或实验报告一起存档备查。Р 七、各项目在施工各阶段对原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进行现场标示(标牌、标签、记录等),并做好书面记录,以备必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进行追溯。Р 第二十七条物资发放:Р 一、物资验收进场后应直接交由分包队伍管理,并及时开具调拨单(或领料单),必须是分包队伍法人指定的材料人员签字确认,及时登记分包单位材料调拨(或领用)台帐。但实际发放数量应根据月底分包队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出实际材料消耗数量(上月库存数量+本月进场数量-本月盘点库存数量),办理正式的领用(或调拨)手续后,方可进行物资账务处理并转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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