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特点。对传统的政策性、准政策性业务,反洗钱重点要放在加强贷前准人和贷后对资金投向的管理上,严格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密切监控资金流向,保证国家收购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对新增政策性贷款实行行之有效的封闭管理办法,防止粮棉购销企业采取低收高报、少收多报、坐支回笼货款等形式套取或挤占娜用收购资金。根据政策性业务的特殊性,农发行应建立高风险业务和客户的监测分析制度,对符合大额和可疑特征的交易要及时向信息中心和人民银行上报并详细说明判断依据,为反洗钱信息部门进一步的分析和调查提供线索。Р(二)农发行新拓展的自营性商业贷款反洗钱工作的特点。改革后新拓展的自营性商业贷款业务,是农发行的相对高风险业务,更能体现农发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也是农发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这部分洗钱高风险业务,应与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一样得到密切的关注,在重点执行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农发行不能降低对自身的要求,不能存在“农发行不存在洗钱”的侥幸心理,Р要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Р三、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Р按照自身业务的特点建立分层次有重点的反洗钱体系,提高反洗钱工作成效。对政策性业务和准政策性业务,要将反洗钱工作与保证国家政策性资金的专项使用和安全运行结合起来。针对农发行客户多为企业客户的特点,在反洗钱工作中侧重项目分析和真实交易背景的调查,将反洗钱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结合起来。面对商业性自营业务比重不断提高的趋势,农发行应将自己放在与一般商业银行同样的位置,注重反洗钱义务的全面履行,高度重视合规,范防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Р农发行担负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的重要任务,其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更好的对“三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作为反洗钱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农发行在内的政策性银行的监督指导,让洗钱分子在政策性银行上没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