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5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般违反党纪、政纪、军纪事件的每起扣10分,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5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20分。Р第三十七条被支队、总队督察查到或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Р第三十八条对受到中队点名、全队大会批评分别扣1分。Р 第三十九条被处分的按以下标准扣分。警告、(一)纪律警告的扣10分。(二)降职、撤职的扣20分。(三)留用察看的扣30分。Р第四章奖惩权限Р 第四十条对队员实施奖分、惩分的权限由中队值班员实施,中队长、指导员共同监督签发。Р第四十一条队员量化考评所得分,按每分折算奖金,于每季(年)末,由中队首长负责签发,报支队分管领导审核,经总队汇总核准后,由后勤财务随工资发放。Р第四十二条队员若认为对奖、惩不当,有权向本级量化考评组织提出申诉,本级组织应当受理,并应从速奖惩;对不合理的申诉,应当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对于诬告或者无理取闹的,应当予以追究责任。Р 第五章奖惩实施Р第四十三条队员在一个月内扣分达40分,由所在单位发放《告诫通知书》一份,一年内,如发放两次《告诫通知书》,提前半月通知给予辞退,被辞退者应提前做好辞退工作。Р第四十四条同一内容多处获奖或得不同名次的,计分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获全国性荣誉的,由支队、总队研究决定。Р第四十五条队员量化考评,班每周讲评一次,在班务会上进行,由班长实施,讲评情况在班务会记录中记载;中队每季评定一次,在队务会上进行,由中队首长实施,并报支队首长审核后,向全队人员公布,同时将队员量化考评奖、扣得分报总队,上报时间为每季下一月的4日前。第四十六条年度量化考评得分数是衡量个人的功过、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也是队员能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合同制消防员年度量化考评得分数在180分以上为优秀、160分以上为良好、120分以上为及格。年度量化考评得分数不及格的,应取消评比先进,晋升职务、入党(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