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子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汇编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2 |  大小:187KB

文档介绍
财务报告和其他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子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并负责向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汇报。Р5.委派董事应按照母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所在子公司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向母公司报送相关资料,报告相关重大事项;发生重大事项时,委派董事应立即单独向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Р6.对母公司投入派驻子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Р7.委派董事在年底向母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派驻子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本人履行职务情况等内容。Р第13条委派董事具有以下权限。Р1.有权获取为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子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Р2.有资格出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主席、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母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派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Р3.有权对派驻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计划提出建议。Р4.有权就增加或减少母公司对派驻子公司的投资,聘任、罢免派驻子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Р5.行使母公司及派驻子公司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Р第5章委派董事的考核和奖惩Р第14条母公司负责委派董事的考核及奖惩事宜,具体工作主要由母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Р第15条具体考核办法及奖惩参见母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委派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制度》。Р第16条对于违反本规定或没有尽责履行职务的委派董事,母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有权给予其警告直至撤销委派职务的处分或处分建议。Р第6章附则Р第1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Р第18条本制度由母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Р第19条本制度由母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Р编制日期Р审核日期Р批准日期Р修改标记Р修改处数Р修改日期Р2.3 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Р制度名称Р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Р受控状态Р文件编号Р执行部门Р监督部门Р考证部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