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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承兑汇票开出后,承兑汇票领用人在汇票领用登记簿中签字。出纳保留承兑汇票申请、协议及汇票存根复印件作为汇票领用登记簿支持文件,并将将汇票存根、付款申请单等转交会计人员。承兑汇票到期时,出纳根据汇票领用登记簿核对银行提供的托收凭证,核对无误后将此托收凭证注明收款单位交会计人员作付款的帐务处理。企业取得承兑汇票,应由实际债务人签章(含背书);企业使用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必须经本企业背书。Р第二十二条收到业务部门转交的银行票据后,财务部对银行票据进行核验,检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于当日或次日交存银行。出纳将银行回单转交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将支票金额与相关合同、账务信息进行核对后进行账务处理。Р第二十三条如果发生退票,出纳通知业务部门相关经办人进行追收。Р第二十四条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Р第二十五条设立专门的账簿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Р第二十六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Р第二十七条如需变更印鉴保管人,印鉴保管人填写印鉴移交交接单,并由移交人、接收人及监交人分别签字确认。财务部专门人员将印鉴移交交接单视同会计档案进行保管。Р第二十八条预留印鉴需要变更时,财务部填写单位更改印鉴及户名申请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向银行提出变更申请,以确保印鉴的变更经过适当的授权。财务部专门人员将历次预留印鉴变更填写的单位更改印鉴及户名申请表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Р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РⅩⅩ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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