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社义务宣传队要适时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活动形式应灵活多样。Р (四)农村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消防知识教育课。Р (五)充分利用农村电视、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Р (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1块以上永久性消防宣传Р牌;在农村集市、村庄集中区建立消防宣传栏;在村社道路两Р旁,书写消防宣传标语和村民防火公约。Р 五、防火管理Р 农村防火管理主要要落实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Р (一)县级公安消防部门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Р (二)公安派出所依据消防监督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消防宣传、安全检查、行政执法等监督检查活动。Р (三)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应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在每年夏收和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开展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Р (四)在村、镇新建改建中要严格执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布局,完善消防设施,防止留下“先天性”消防隐患。Р (五)统一规划柴草堆垛、木料等可燃物品的堆放,远离住宅并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Р (六)改造简陋的炉灶和烟囱,规范燃气管道和灶具的安装及使用,逐步改变村民的不安全生活方式。Р (七)规范家用电气线路的敷设,采用阻燃管进行穿管保Р护,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Р(八)家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确保妥全。Р六、消防设施配备Р 各县(市、区)、乡(镇)应有专项农村消防经费,以保证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Р (一)有条件的乡、镇应逐步购置消防车、手台机动泵等消防装备。Р (二)乡、镇、村应为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的宣传器材和灭火装备。Р (三)居住较集中的村、社应逐步修建消火栓、水池、水Р窖、水塔,并购置手台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