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形成合力,着力防范抵债资产风险。 3、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由于受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以资抵债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保全信贷资产的次优选择。如何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政府和企业的信用意识,杜绝侵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行为,也是当前亟需加强的一项工作。一是要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对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不仅要进行联合制裁,更为重要的是要铲除其生存的土壤。二是要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快中介市场培育,严格市场规则,鼓励公平竞争,提高中介机构的信誉度。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循Р“三公”的原则,依法对抵债企业账表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凡出现审计、评估不实和其它妨碍执业公正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外,还要取消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乃至终身的执业资格。三是要加快产权交易二级市场培育,为抵债资产处置提供管理和交易平台。可以考虑发展区域性专业化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畅通的产权交易信息网络,农村信用社可以凭借这个市场平台,实行抵债资产托管和处置,提高抵债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处置速度,减少管理成本和隐性损失。 4、对抵债资产处置给予政策支持。以资抵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努力,其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本着从共同维护农村信用环境和农村金融秩序稳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一是税务部门及中介管理机构等要尽快出台与农村信用社以资抵债相配套的政策和规定,如减免抵债资产回收、过户、登记、变现过程中的有关税费,降低中介评估费用,并在核销该类资产上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在损失列支渠道方面,应允许信用社依据自身的财务承受能力自主选择消化方法;三是尽快建立“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制度。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要求,使会计信息能准确反映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 2005年11月25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