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一项日常生产管理会议制度,例会由港联公司根据实地情况召开,原则上要求施行每两周一次例会.Р二,具体事宜规定如下:Р1、会议时间:每两周开一次,周六下午5:30在港联公司召开工程例会,例会由港联公司驻现场项目经理主持。Р2、参加人员: 各项目施工合同乙方Р 港联公司相关人员Р3、会议议程:Р 1)分别由各项目施工乙方汇报本周内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监督检查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要求及落实情况;Р2)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及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及监督检查的情况;Р3)说明本周计划未完成的原因、采取的弥补措施、赶工计划、处理办法及责任划分;Р4)总结现场安全文明方面存在的不足、隐患及处理决定、Р4.1)安全文明检查情况Р4.2)月末的月计划总结及对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罚情况;Р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Р4、会议纪律Р1)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迟到或旷会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人民币,累计旷会超过两次的加倍处罚。Р2)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向港联公司驻现场项目经理请假;连续两次请假,将按旷会论处。Р3)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手机务必设为振动状态或关机,否则罚款一次伍拾元人民币。确有必要接听时务必低声并简短、扼要、不得影响开会。Р4以上各项处罚要求现金当场兑现,迟交一天加倍处罚。请各方认真贯彻执Р三,行文制度Р4.1 工程各项目提材料计划,工作计划时均应以书面形式,并附签字确认。Р4.2 工程各参建单位互相发文均应无条件签收,收到后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可用报告、联系单等文件形式提出理由和意见,不得拒收或不签收,否则给予拒收单位伍百元的罚款。Р4.3 各种月报表,每月20日前必须上报至港联公司,周计划每周例会前必须报到,否则罚款贰佰元人民币。Р4.4周计划经港联公司驻现场项目经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审批后,施工单位遵照施行。Р4.5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在合同规定的节点前5天向港联公司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