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Р 为了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Р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Р 二、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Р 二、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Р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Р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Р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Р ④其他产品。Р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Р 四、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Р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Р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方可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Р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