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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132KB

文档介绍
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Р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Р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Р第十七条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Р第十八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Р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全文】两会专题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Р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Р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Р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Р第一篇:《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Р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Р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Р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Р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Р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Р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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