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导工作制度Р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我办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稳定,经办会务研究,决定建立枸杞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导制度。Р一、坚持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Р1、县委、政府和党委作出的部署和落实情况;Р2、社会治安、维稳专项整治工作;Р3、平安建设创建工作;Р4、综治组织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Р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Р6、上级综治委交办事项的完成和反馈情况。Р二、平时不定期由领导带头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督促检查和夜查暗访活动,同时对各专项工作跟踪督查、跟踪问效。主要做好:Р1、对治安维稳、消防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日常巡查、暗访;Р2、经常性对各站办值班工作进行督查暗访活动并做好记录;Р3、定期排查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并组织开展整治;Р4、对发现存在治安稳定隐患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情节轻微Р,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及时改进,严重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Р5、对治安维稳隐患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及时向上级综治委汇报,按照程序申请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Р三、每次检查督导之后应及时对辖区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以鼓励先进、推动后进。Р四、镇综治委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或发生治安问题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Р五、被检查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可向作出检查结果的上一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