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拟任用人选条件之一,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试不合格者,不提请市委研究。Р 4、对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Р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聘请法律专家(教师)授课。Р二、中心组成员学法要有教材、有笔记、按时参加学习,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学习心得。Р三、中心组在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利用业余时间向学,并记好学习笔记。Р四、中心组成员要通过学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治校。Р五、中心组成员的学法情况将作为年终个人考核,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Р执法检查制度Р1、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前,必须经局依法治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Р2、参与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必须能够熟悉与工作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以及所执行公务的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Р3、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秉公执法。Р4、执法单位要及时把执法情况向依法治理办公室汇报,处理结果必须报依法治理办公室备案。Р执法公开工作制度Р1、加强阵地建设。建立执法公开栏,及时更换内容,保持板面整洁、字迹清楚。Р2、公开内容包括我局执法工作情况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全面、准确、真实。Р3、坚持执法工作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Р4、公开形式要坚持多样化,可以通过专栏、板报、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Р5、执法公开要严把“三关”,即政策关、要素关和操作关,坚持做到公开工作符合政策规定,符合实际,符合程序。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Р6、及时收集执法公开情况,进行反馈。Р7、公开内容公布后,及时走访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Р8、局党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执法落实情况,并进行量化考核,视其工作情况给予有关人员奖励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