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橹亟ㄏ绱迳缁岬赖鹿勰钐峁┝己玫纳缁峄肪场? Р (三)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完善保障机制Р 村级组织担负着村内的村民组织和管理任务,是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施教主Р 体和有力保证,它不但带领村民物质奔小康,还带领村民文化奔小康,精神奔小康。村级组织在带领村民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发挥思想道德建设的功能。村两委要把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放到农村基层工作应有的位置,创建新时期农村社会道德评价机制。由村两委牵头制订村规民约或“村民道德公约”等各种村民自治的公约、章程,规范约束村民的行为,并以此作为评判乡邻道德价值标准,引导村民摒弃封建文化的糟粕和恶俗,树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良性观念。要奖勤罚懒,奖善惩恶,形成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促进道德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廉洁自律,坚持民主讨论、民主协商、村务公开。在调解村民纠纷时,要坚持真理,公平、公正、及时主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义务当好“司法员”、“调解员”,发挥道德示范的作用。Р Р 作为一种具有现代性的新文化、新文明的社会实践运动,农村伦理道德的现代化与中华伦理文化的现代化是在一个开放的世界环境下进行的,其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过程。它们只有不断批判吸收世界上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并结合中国国情,才能实现,同时,作为世界现代化的一部分,它们的发展又必须与世界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相一致。只有这样,保持本民族文化的特色,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伦理文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同样,农村伦理道德的现代化作为中华伦理文化现代化的一部分,既有自身的特点,又有中华伦理文化现代化的共性,前者的发展必然会丰富后者的内容,后者的发展则为前者的发展规定了发展方向。总之,随着世界现代化的加速,中国农村伦理道德的现代化与中华伦理文化的现代化必将以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对此,我们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