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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困境与路径分析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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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民间精英人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强调多元参与,以“律师进村”为载体,吸纳乡贤能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三)?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和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当前基层治理法治工作面广量大,村级组织无法适应基层治理任务的新要求。因此在当前基层法治机构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不到位的情况下,权宜之计就是充分整合资源,将县、乡镇、村三级法治工作队伍和事项整合起来,切实发挥作用。(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实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常态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经常性开展送法入户、法律赶大集、法制进校园等活动。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建议在农村培育一批农民法治宣传队伍。可制定出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在农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六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在每个村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法治学校,安排“法律明白人”授课。建立普法工作室、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等,集中宣传民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和普法典型案例。(五)?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建议成立以基层党委牵头,纪委、信访、法院、检察院参与的上级考评下级的考评监督体系。考评指标主要包括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群众信访问题、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干部渎职问题等。考评结果应作为首要指标与干部职务晋升和待遇挂钩。作者简介:蔡小娥(1964-),女,湖北随州人,中共宜昌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宄方向为法理学、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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