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调“像法官那样思考”。司法公正、独立,一般正义和个别正义的平衡,法院判案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法律在一段时期内的稳定性等,都是律师无需考虑但是法官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法官培训中所采用的案例教学法是以法官的思维来推动案件的解决的,目的并不是仅仅是为了总结出某些法律原理和规则,更重要的是研究怎样解决案件,才能使公平和正义体现在这些法律原理和规则之上。所以,这样的学习与其说是培训,更像是几个法官在讨论案件。另外,课堂上所讨论的案件多为担任教师的法官自己亲自办理的案件,教师和学员之间还可以对未彰显于判决书之上的心证过程进行探讨,这比望文生义地谈论案例,更加准确地贴近法官本人附着于个案之上的法律价值取向。由于司法本身就是一种具有亲历性的活动,所以这样的案例分析能真正发掘出司法活动的本质规律,有极大的讨论空间和评析价值。Р “法律诊所教学法”出发点在于培养法学院学生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以及锻炼学生与当事人、司法机构沟通的能力;而法官教育则要培养法官对社会正义的准确把握以及如何与当事人、律师和陪审团甚至新闻媒体协调和交流。法律诊所教学法的合理内核应用于法官培训时,法律诊所的场景变成了法庭,法官要面对的是侃侃而谈却又离题万里的律师,背景不一并且意见相左的陪审团,歪曲报道案件情况却又言之凿凿的媒体记者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为参加培养的法官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法律原则是抽象的,可法官要处理的却是具体的个案,这些在法学院中是学不来的。为了体现亲历性,教学模拟法庭完全按真实的法庭布置,连陪审员休息室的窗户都按照实际中的那样,高出地面两米以上——据说是为了保障陪审员的安全。案件审理中的相关角色都有学员及教师自己担任,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潜能的空间。这种身临其境的场景会使学员很快找到法官在法院办案的真实感觉,而教师和其他学员对其表现的评析又可以成为进一步讨论和分析的问题。Р Р美国培训课程内容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