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须醒目注明“POCT”字样,须有检测仪器的统一编号和操作人员签名。Р 六、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Р (一)各医疗机构POCT管理委员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从检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指导。自治区卫生厅委托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为全区各POCT管理委员会进行师资培训并对其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Р (二)POCT管理委员会要认真安排POCT从检人员的培训,培训要规范化、定期化、加强检查,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对非实验室专业背景的操作人员的培训。一般性培训之外,每个人正式操作某项目或(和)仪器前还应该经过该项目和仪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并写入其个人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应由培训组织者填写签章,并注明培训内容和考核结论。Р (三)培训内容。Р 1、开展POCT的目的、意义、局限性,从检人员的责任心。Р 2、POCT实验前质量保证:(1)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包括临床原因、药物、饮食、采集标本的部位和方式,血浆和全血结果间的差异等;(2)对合格标本的要求;(3)POCT标本采集的具体步骤和操作,如从指端、新生儿脚跟、静脉埋入管采样等。Р 3、试剂的正确选用、存放、使用;仪器校准、保养和故障排除方法。Р 4、POCT标准操作程序文件的编写和执行。Р 5、误差产生原因和分析处理方法;质量保证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室内质量控制和比对的做法和要求、出现差错时的纠正措施。Р 6、检验对及时性的要求,急诊检验及特定要求的规定。Р 7、结果规范化报告的程序和相关知识(原始结果,记录,复核,正式报告等)。Р 8、学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Р 9、上机操作实验。Р (四)考核:培训完成后必须有书面考核,同时受训者须通过实际操作考核评估,并对实际样品检测符合要求后,才可以从事相应POCT检测工作。Р 七、本规范所指POCT是在医院内、临床实验室之外进行的临床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