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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基本知识整理归纳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Р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Р □集体合同的定义: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Р □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规范部分。2、过渡性规定。3、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Р □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争议: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Р □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放声的纠纷。□劳动争议的范围: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放声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Р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Р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Р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1、职工代表2、用人单位代表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Р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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