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之中起着主导和表率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之中处于强势地位,员工和企业除了利益关系还有人身依附关系,这就造成了二者在地位上的不平等,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主导者,只有他们首先提高了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才能确保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同时也能积极主动的做到与员工展开有效沟通。企业工会和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要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切实提高企业全员遵法守法意识,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Р【结语】Р综上所述,规避“非法用工”现象,需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而企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企业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企业应当依法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劳动关系基础上,通过畅通员工沟通渠道、教育引导员工价值观、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发挥工会等调节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代表能够依规履职,从而从根本上维护好企业劳动关系保持在正确合理轨道,促进企业和谐发展。Р【参考文献】Р[1]吴春明.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权利救济路径分析——兼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J]. 中国医疗保险,2014,(08):59-61.Р[2]何小勇.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制度之归宿思考[J]. 河北法学,2014,(07):99-106.Р[3]阿布都艾尼·阿不都哈力克. 工程项目承发包关系中的要挟行为分析及其防范措施研究[D].重庆大学,2014.Р[4]康环芳. 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制度的完善[J]. 知识经济,2013,(09):48-49.Р[5]赖锦标. 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请求权的保护[J]. 怀化学院学报,2012,(10):61-63.Р[6]吴大华.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修改[D].贵州民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