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屮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应加强对人民群众宣传教育,让其明口对政府职权的监督是其神圣的权利,同时拓宽人民群众对行政职权的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对行政职权的行使想监督,敢监督,能监督。6.公示监督公示制度是将国家机关的职责范围、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工作标准以及期限等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制度。推行公示制度,让行政职权透明化,公开化,有利于社会各界对行政职权行使的监督,有利于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示监督对滥用行政职权的行为,必将产生强有力的制约。行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必须对其不断制约和监督,让其在有法有序的范围内发挥它的最大化效益。毋庸置疑,防范行政职权滥用的任务Z重Z艰,可谓是任重道远。它必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山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全过程,也必将伴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参考文献1.彭云业、张慧平:《行政滥用职权Z正确界定》,《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6月第24卷第3期;2.金伟峰:《论行政滥用职权的儿个问题》,《法学与实践》1992年第2期;3.张婿:《浅论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原则》,《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4.邹仰松:《论行政不作为的预防与矫治》,《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5.祝悦:《依法行政的几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6.王卫星:《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探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笫1期;7.莫于川:《行政职权的行政法解析与建构》,《重庆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乐水:《在权力滥用面前我们都是弱者》,《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版),2006年08月03U;9.李国红、宗志翔:《行政权力腐败探析》,《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