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人)共同承担。Р (3)、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管道)如蓄意破坏水表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Р (4)、业主(使用人)应及时缴纳水费,不得拖欠。否则管理公司有权停止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Р (5)、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部门去维修,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对由此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Р 2. 电的使用管理规定Р (1)、业主(使用人)对原设计电路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变更按《装修规则》向管理公司申请。Р (2)、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需要增大用电量,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Р (3)、空调机的安装需向管理部门申请,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以便保证整幢楼房的外观整齐。Р (4)、业主(使用人)要按时交纳电费,拖欠电费者将按供电局规定加收滞纳金。如催后不交者,供电部门有权停止向其供电。Р五、经营者的义务: Р (1)、履行法律法规或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约定的义务;Р (2)、听取意见和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的义务;Р (3)、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Р (4)、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Р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Р (6)、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的义务;Р (7)、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Р (8)、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其他的责任;Р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权利的义务;Р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Р 3. 市场设有维权办公室和专业纠纷调解员,消费者如何业户发生矛盾时应及时到维权办公室调解,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Р六、环境卫生及治安管理:Р 为了加强同心建材大市场的环境卫生与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制定规定本规定,望各使用与业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