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的外埠演出团体,必须持本年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演出。Р 设立营业性表演团体,必须向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演出许可证。Р 在文化娱乐场所从事表演的个人,必须向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表演许可证。Р 组织大型临时性演出活动,必须报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Р 第二十四条Р 各级电影公司负责电影拷贝的发行工作,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电影拷贝。Р 电影放映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从所在地的市或县(市)电影公司租赁、购进电影拷贝。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复制电影拷贝进行营业性放映活动。Р 第二十五条Р 开办电影放映场所,由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放映许可证。Р 第二十六条Р 单位和个人进行美术、书法、摄影、雕塑作品、美术装璜经营活动,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经营许可证;进行收售、展销、拍卖的,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Р 第二十七条Р 举办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必须报经当地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方可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手续。Р 第五章Р 图书报刊管理Р 第二十八条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图书、报刊的发行业务。Р 第二十九条Р 设立书刊二级批发业务经营单位,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书刊二级批发经营许可证。Р 第三十条Р 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图书报刊零售和出租业务,必须经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书刊经营许可证。Р 第三十一条Р 季节性零售挂历、年历画、年画、贺卡,必须到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销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