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协商探讨的解决问题方案的策略。此时,“理”和“术”都很重要,因为矛盾的双方设计经理和客户关系经理都是不能批评的,他们都有错,但也不是全错。要本着留住人才,同时顾全大局的原则。所以,项目总经理在谈判时只能先认同双方所付出的努力及以公司的整体利益将受影响之“理”辅之以温婉的谈话艺“术”来劝说、化解矛盾,共同想办法解决瓷砖色彩设计不符合同一事,使公司的损失最小化。Р通过以上对谈判中理与术的关系的阐述,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客观存在的是理是谈判的主要依据和基础,是刚性的和不可随意发挥的;而术好比润滑剂,在理无能为力的时候,显示其柔性的一面。任何只强调某一方面的谈判,都只会将谈判的双方拖入无休止的谈判困境。只有将二者完美结合,才能达到共赢的谈判目的。Р 总之,在谈判中“理”与“术”要灵活掌握。当“理”在先时,谈“理”;当“术”有效时,用“术”。以合作的心态促成谈判成功,以共同价值的实现开拓新的局面。Р Р资料来源:Рhttp://baike./view/150130.htm Рhttp://baike./view/64443.htm Рhttp://wenku./view/0a3877c59ec3d5bbfd0a7444.html Рro/more/201111/10/t20111110_22827915.shtml Рtent/12/0127/17/5365760_182145126.shtml Рl/4-13/13009-2.htm Рhttp://forum.home./detail/107895905/1.html Рhttp://wenku./view/f774bd040740be1e650e9a79.html Р《刚柔相济——劳资纠纷谈判中“理”与“术”的关系》,蔡银锄。Р《浅议谈判中“理”与“术”的关系》,网上资源。Р《论“理”与“术”的关系》,荣伟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