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实反映企业的业绩水准,就必须建立一个全面反映各有关要素和各有关环节的、能综合揭示企业业绩的评价系统,分别设计相应的评价指标客观评价企业经营状况的众多方面,全面实现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目的。财务绩效评价是一种综合性评价,所选取的财务指标必须概括财务管理的本质特征,能够少而精,反映最主要的财务绩效特征。Р(3)客观性原则。所披露的经济指标必须经过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确认,以客观公正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通过一定的方法得出的评价结果能够公正地反映各公司应处的位置,而且采用不同的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应基本一致,不致出现重大矛盾。Р(4)可比性原则。该原则包括行业可比性和期间可比性。行业可比性是指评价结果在同行业企业之间进行比较。这种可比性要求在对企业进行评价时,应尽可能采取行业通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由于行业特点不同,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总量指标有很大差别,即使同一行业内部的上市公司总量指标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在建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时.采用的指标全部是相对指标。期间可比性是指评价结果应能就同一企业的不同期间进行比较。这种可比性要求对企业评价时,保持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在不同时期具有稳定性和一致性。Р(5)可测性原则。上市公司的数据要明确、可计量,以便于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财务指标必须在量上能测度,这种量的测度要求准确和迅速。所谓准确是指规定的具体指标的各变量涵义要明确,它的变动要准确地反映财务管理的效果。所谓迅速,就是变量的数据资料要容易取得,具有可获得性,能迅速地进行分析,及时地进行反馈。Р(6)实用性原则。也可称为可操作性原则,是指指标的选择要简单易行,要和实际可能条件相适应。选取的评价指标不仅应符合上市公司综合评价的目的,更要有数据强有力的支持,即评价指标的数据应比较容易在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