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档案,详细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量化分级评定等情况。Р第四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Р对违法无证开办托幼机构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取缔。Р第四十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Р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Р第七章应急处置Р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进行处置。Р第八章附则Р第四十九条“五常法”是指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六T法”是指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Р第五十条本办法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Р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Р附件:Р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表.docР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参考式样).docР3.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参考式样).docР4.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参考式样).docР5.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参考式样).docР6. 食品留样制度(参考式样).docР7. 食品原料储存制度(参考式样).docР8. 食品粗加工制度(参考式样).docР9. 食品烹饪加工制度(参考式样).docР10.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参考式样).docР11. 投诉处理制度(参考式样).docР12.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建议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