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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结算审批实施细则3.25(定稿)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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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Р 7.3.4.1根据计划责任中心及物资设备责任中心提供的工程结算和物资设备结算的资料,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包括应付工程款总额、已付款总额(含各项代付款、扣款等)、应付款余额等,完善签字手续。Р 7.3.4.2在计划责任中心及物资设备责任中心配合下,完善代付款手续并办理劳务队代付款工作,如:代付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Р 租赁费等。Р 7.4 工程劳务结算上报审核程序Р 7.4.1劳务队承担的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各责任中心应根据本中心的职责范围,汇总整理与劳务队相关的结算资料。在工程数量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项目部内部形成结算预案。Р 结算预案中严禁出现无依据的奖励款;由于合同外项目及重要变更均已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结算,结算预案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补偿款。Р 计日工及零星台班在发生当月进行确认和计价,单个事项发生计日工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部填写现场签证表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批后方可纳入当月验工计价,原则上计日工计价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计价金额5%。Р 7.4.2项目部将结算预案上报公司成本管理部,经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项目部根据审核的意见与劳务队商谈结算。Р 7.4.3项目部与劳务队达成初步结算意向后,若商谈结算总额控制在公司审核的金额内,项目部可直接与劳务队办理结算;若商谈结算总额超出公司审核的金额,项目部将双方争议的主要内容及附件资料报公司成本管理部,经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审定后,项目部根据审定的意见与劳务队办理结算。Р 7.5 签署工程劳务结算协议和财务决算协议Р 7.5.1经与劳务队商谈,达成结算协议后,项目部与劳务队签署工程施工结算协议。结算协议的附件包括工费结算、部供材料结算、机械台班结算等,结算协议附件的签字手续要齐全。Р 7.5.2根据与劳务队达成的工程施工结算协议,项目部财务部与劳务队办理财务结算【结算包括已付款总额(含各项代付款、扣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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