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中所包含的一切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相关工作内容。4.2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后的年。保修期满并不免除乙方的施工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方遭受损失,仍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4.3保修期限如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规范中所规定期限不同时,按其中规定较长的期限执行。【劳务结算合同范本】4.4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之日或业主组织的验收部门联合签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日期为准。4.5质量保修责任4.5.1乙方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劳务工程保修责任。4.5.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保留金/质保金)中扣除。4.5.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4.5.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特别提示:不涉及主体施工内容的劳务分包不适用此条款,可删除)4.5.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4.2保修金(/保留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工作日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后无息结清,支付前乙方应提供等金额合法发票。(特别提示:关于保修期限、保修金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的约定,不得短于、优于我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中或总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5.其他5.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2本协议与原合同或其他双方所有往来函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他执行原合同。5.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5.4附件:1、结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