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合同等签订完毕后,项目商务部保存合同文本正本原件,并负责向公司合约部传递合同副本,如遇副本不足情形,即采用复印文本传递。 6、合同交底业主合同交底由合约部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第十六章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676 财务人员等进行交底。分包合同由项目商务经理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人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财务人员等进行交底。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以及临建设施合同由项目商务经理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人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财务人员进行交底。合同交底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少于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项目投标背景;签约双方合同责任人、参与人员职权范围; 合同造价条款缺陷;工程目标的约定;合同变更方式约定;竣工验收与移交约定; 合同结算期限与结算工程款支付约定;合同保修金以及保修金返还约定;争议解决约定;其它合同缺陷约定; 7、合同变更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洽商的内容超出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和造价范围时,项目商务经理应组织项目相关人员,针对变更情况按上述第 2条进行评审会签,并完成合同修订(变更)评审记录。业主合同变更会签填写《合同变更会签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 8、合同文本保管合同文本包括中标通知书、各类合同、合同变更、合同会签单、合同会签文本、用印申请单等文件。合约部负责公司合同文本正本(除物资采购合同外)的保管工作并汇总台帐,物资部负责建立物资采购合同台帐和采购合同文本的照管。台帐内容应至少包括:合同类别、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履行效力期间等。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合同的原件正本由物资供应部保管,合同会签单以及会签合同文本的复印件由合约部保管。采购合同变更文本由物资供应部负责正本的保管工作。项目商务经理负责项目有关全部合同文件的保管和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