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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上,留存备查。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门店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二、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三、门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 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六、门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七、门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 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 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 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连锁公司质管部门,由公司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 24 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待事情处理后, 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五、门店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 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 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 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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