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乡镇各部门的业务流程中, 逐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监督; 另一方面辅以电视媒体互动, 把重要决策听证、典型案件审理等全过程向社会公开, 真正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统一性, 形式的多样性, 手段的先进性, 效果的互补性, 推动乡镇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4 抓好保障, 落实“两制”目前一些乡镇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够健全, 制度执行刚性不够, 政务公开效能不高, 承诺与兑现不吻合, 如公布的行政权力运作流程与实际操作相差甚远, 一些群众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公开”流于形式, 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产生了审觉疲劳, 达不到预期效果, 影响了乡镇政务公开的公信度。实践证明, 推行乡镇政务公开, 不能搞形式主义, 做表面文章, 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做到依法公开, 真实公正地公开, 注重实效地公开, 否则就会引起负面效应, 反而影响乡镇政府的形象。要做到这一点, 必须落实好“两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法律机制。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 在依法、合理确定机构设置, 理顺职责分工, 编制工作流程, 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 清理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事项, 明确行政执法依据, 细化行政执法内容, 分解行政执法责任, 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乡镇法治运行体系。二是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要规范乡镇政府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决策公示、乡民听证、专家论证、决策评估以及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等制度, 完善对乡镇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对乡镇政府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同时, 要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刚性执行, 从而促使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切实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 对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现象, 要严肃查处, 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