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领导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的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增加单独的乡镇纪检干事编制,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此外,下文明确纪检工作的经费投入,乡镇财政单列纪委办公办案经费并具体明确乡镇纪委每年办公办案经费,配齐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切实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领导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此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同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具体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让乡镇纪委书记主要精力能够放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要切实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治待遇以及生活待遇,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作者:唐宾中共南丹县车河镇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