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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工资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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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单位以其本人的岗位工资的 30% 为标准参照其工龄及病休时间长短计发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一个月内, 由项目经理批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计发标准见下表: 连续工龄病假工资(6 个月以内) 疾病救济费(6 个月以上) 5 年以下 60% 50% 6-10 年 70% 60% 11-15 年 80% 65% 16-20 年 90% 70% 21-30 年 100% 75% 31 年及以上 100% 80% 伤病假休完后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或不能接受单位安排工作时,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事假。员工休事假期间,停发全部工资。第二十六条产假工资。女员工产假 90天; 晚婚晚育的增加 60 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停发工资, 按月发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除以 30 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由本人所在单位补足。不再发放出勤补助、电脑补助等。具体内容详见《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生育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法定节日工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全年法定假日 11 天,其中: 元旦 1 天、春节 3天、“五一”1天、“十一”3 天、清明 1 天、端午 1 天、中秋 1天),按本人日工资的 300% 乘以加班天数计发加班工资, 严禁发放各类过节费。日工资= (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 津补贴) /20.83 第二十八条离岗学习期间工资的支付。因工作需要, 经企业派遣离岗学习( 培训) 的员工, 学习( 培训) 时间在半年以内的, 其工资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计发。学习(培训)在半年以上的, 按本人的岗位工资的 30% 计发。经企业批准自费长期脱产学习的,停发各工资单元。第二十九条内部调动人员的工资支付。当月 15 日前办理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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