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音乐厅目前大多相对独立运营, 在演出资源、经验交流等方面无共享平台。文化演出市场的联盟机构是以资金、人才、节目、市场、信息等为纽带的非实体型协作机制,通过广泛联合演出单位, 可为成员 8 单位提供平台和资源。高校音乐厅如果建立起这种“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减少成本、效益共增”的联盟形式, 一方面, 可以使高校表演艺术场馆制定出共同遵循的演出活动规范; 另一方面, 还可以加强高校音乐厅之间演出信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 拓展彼此之间的合作。高校演出场馆联盟能够发挥统筹作用, 为各成员高校提供经验、技术、人才交流的平台, 对繁荣演出市场、发展社区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 社会赞助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高校音乐厅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实践的基础上, 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赞助的方式将社会资金等吸引到音乐厅的日常运营中来, 以降低学校对音乐厅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同时增加音乐厅的知名度。高校音乐厅可以尝试探索场馆租赁、企业冠名等多元化运营模式, 但在这方面, 管理者需要注意遵守国家财政政策。中国高校音乐厅的运营管理模式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的探索, 经过了演艺市场的初期检验, 获得了固定的受众群体, 同时拥有了潜在的受众市场。高校音乐厅在不断积累运营管理经验的同时,要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在保障高校音乐厅核心功能不变的前提下, 结合各个音乐厅的特殊性进行准确的经营定位: 建立合理的运营模式和有序的管理机制, 提高受众认可, 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宣传营销能力,依据音乐艺术本身的规律进行发展, 结合文化产业宏观环境下的市场化原则, 整合国际国内资源, 促进音乐厅运营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系中国音乐学院科研课题“我国高等院校音乐厅运营与管理模式研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 YYM0803 ) 9 (作者单位:中国音乐学院人事处) [ 责任编辑:陈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