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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学详细讲义(黄济)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之士的普遍要求。1898年6月,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主义者,颁布了一系列除旧革新的政令。在文化方面,普遍设立学堂,大力提倡西学,废除八股,改革科举制度,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终遭失败。1901年,清政府迫于形势再次明令废除八股,考试策论,废除武试。科举制度稍有改变。Р 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现代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这就是《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这一学制虽经正式颁布,但并未实行。《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规定小学实行“三三”制,即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各为三学年,春季始业。同时还规定,儿童在入初等小学堂前,还须进蒙学堂学习4年。Р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校制度。癸卯学制共分三段七级,长达29-30年。规定小学改为“五四”制,即初等小学堂5学年,高等小学堂4学年。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许多大臣联名奏请,要求立停科举。清政府在多方压力之下,不得不于同年8月“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至此,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方告废止。从此新式学校得以迅速发展。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月,学部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分女子小学教育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4年,并规定男女小学分别设立,不得混合。因各地反映学制太长,宣统元年(1909年)又颁布《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为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设立“简易识字学塾”,学习年限为1-3年,每日授课2-3小时,也可上半日、下半日分班施教,并可增夜校,学生不收学费。Р 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又改为“四四”制,即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各为4学年。Р2、民国时期的学制Р民国元年(1912年)1月3日,孙中山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9月间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公布了新定的学校系统,称为“壬子学制”,俗称旧学制,但在公布后又陆续颁布了各种学校法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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