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应统一回收,妥善处理。 4.3 库存计量管理 4.3.1 不动罐至少每三天计量一次,动转罐作业前后必须进行计量。 4.3.2 油罐自动计量系统计量性能良好的, 可以将自动计量系统计量数据用于库存管理,但应定期与手工计量数据进行比对。 4.3.3 油库按月进行手工计量盘点。盘点时要确认相关数据, 做到账账、账实、账单相符。 4.3.4 油库应对盘点损溢情况作出分析, 若有超耗(溢) 应提出整改措施,出具盘点分析报告。 4.4 油库清罐工作应向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 计量账目与计量档案 5.1 计量账目应做到数据真实、字迹工整、填写规范、登统及时。 7 5.1.1 油库计量数据应有原始记录,做到原始凭证与账表数据一致。原始记录、凭证和账目数据未经允许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查阅, 确需查阅的, 必须经油库主任同意后方可。 5.1.2 人工测量数据应在测量现场即时记录在油品计量原始测量数据记录本上,记录应真实、规范、内容完整、书写清楚、有计量员签名; 不允许在测量记录上随意涂改,填写错误按要求杠改,盖名章。 5.2 计量档案 5.2.1 计量档案至少应包括: 5.2.1.1 计量器具档案; 5.2.1.2 计量标准、规程、制度档案; 5.2.1.3 计量技术资料、参考资料等档案; 5.2.1.4 计量测量记录、台账、凭证、报表等档案; 5.2.1.5 计量人员档案。 5.2.2 计量档案保管期限 5.2.2.1 测量记录、计量台账、收、发油凭证、报表等保存期限为三年; 5.2.2.2 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容积表到期后要再续留一个检定周期; 5.2.2.3 计量器具技术资料、自动计量装置技术资料等要保存至该器具、装置报废后一年。 5.2.3 计量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6 附录 6.1 附件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油库计量管理台账、表式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