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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须编号(计量钳印字头应有编号)并备案。编号方式应统一规定。制作计量印、证时应优先考虑选取用防伪性能强的产品。7.4计量印、证的使用电能计量印、证的领用发放只限于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内从事计量管理、检定、安装、轮换、检修的人员,领取的计量印证应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其他人员严禁领用。计量印、证的领取必须经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负责人审批,领取时印模必须和领取人签名一起备案。使用人工作变动时必须交回所领取的计量印、证。从事检定工作的人员只限于使用检定合格证;从事安装和轮换的人员只限于使用安装封印;从事现场检验的人员只限于使用现校封印;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主管和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有权使用管理封印。运行中计量装置的检定合格各类封印未经本单位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主管或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同意不允许启封(确因现场检验工作需要,现场检验人员可启封必须的安装封印)。抄表封印只适用于必须开启柜(箱)才能进行抄表的人员,且只允许对电能计量柜(箱)门和电能表的抄读装置进行加封。注销印适用于对淘汰的电能计量器具的封印。现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加封印,并应由用户或运行维护人员在工作票封印完好栏上签字。实施了各类封印的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应对检定合格印和各类封印的完好负责。经检定的标准计量器具和装置,应在其显著位置粘贴标记;合格的,粘贴检定合格标记;不合格的,粘贴检定不合格标记。对暂时停用的应粘贴停用或封存标记。经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合格的,检定人员加封检定合格印,出具“检定合格证”;对计量器具检定结论有特殊要求时,合格的,检定人员加封检定合格印,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无涂改、且有检定、校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专用章。安装封印只准对计量二次回路接线端子、计量柜(箱)及电能表表尾实施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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