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分供方、分包方、总包部三方代表到场( 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单独开箱, 否则, 其开箱结果其他两方可不予以认可,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开箱方负责。但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的一方, 应对其他两方的开箱结果予以认可。 5.6.2 三方代表到达开箱地点后, 由分包方代表组织开箱, 并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进行检验, 并形成开箱报告, 开箱报告由三方代表签字认可后各保留一份作为有效依据。 5.6.3 对检验合格的设备,其开箱技术资料、说明书及其出厂合格证等,由工程处整理归档;开箱报告由采购处归档管理;实物(包括随机配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交付分包方办理入库手续,并保管使用。 5.6.4 开箱验收过程中,发现短缺、资料不全等情况,由采购处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与分供方联系填平补齐。对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工程处出具书面报告, 采购处配合处理。进口设备检验中如出现上述问题, 由采购处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和保质期内向有关单位做好商检、出证、索赔工作。 5.6.5 开箱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分管院长反映。 6 .相关文件工程总承包招标管理标准附录 A(规范性附录) QB/42-228-2009 A版修改码 0 5 工程总承包项目材料及零星设备采购单编号: 228A- 工程名称采购类别设备材料其他(请在打√) 填写日期期望到货时间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情况说明: 请购人: 审核: 项目经理: 年月日附录 B(规范性附录) QB/42-228-2009 A版修改码 0 6 供方评价记录表编号: 209A - 供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E-mail 资质证书等级及业务范围技术人员水平和装备现状主要业绩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及信誉状况其它评价结论及推荐意见参加评价人员评价负责人记录人评价时间 5 文件更改记录表序号更改内容修改码页码更改人批准人批准日期原改后原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