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条款上故意设置圈套。如合同时间有效期 6 个月。合同到期找借口提高价格。(2) 供应商采取降低价格先击败竞争对手进入, 然后再找借口提高价格。企业未能撕破供应商计谋, 只能同意供应商的提价要求, 而未能进行谈判不提价或者少提价。 2 物资采购招标的具体审计案例 2012 年7月 20 日,济南大区内审组对安丘华润审计时,发现 2011 年8 月份招标采购的民用燃气泄露报警器是年度招标, 采购合同签订的是半年的。通过调阅招标资料, 审查招标流程未有发现疑问,然而 2012 年3 月份采购合同到期,供应商以原材料价格上涨、型号改变为理由发价格上调通知。由原来中标价格的 119 元上调至 138 元,涨幅达到 15.97% 。按照该企业每年 6500 台套计算,将增加 10 余万元的采购成本。通过对上述测试, 审计组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发现中作了这样的记录: 经查, 安丘华润 2011 年8 月份,招标采购的民用燃气泄露报警器,供应商有故意降低价格进入,合同到期再找理由提高价格的嫌疑。在此项业务中,属于不正常现象。审计组在审计建议中给予,与供应商谈判,不同意上调价格或者降低调幅比例的建议。 3 案例评价与感悟安丘华润根据审计组的建议积极与供应商谈判, 最终供应商妥协以 127 元\ 台套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按照年采购 6500 台套计算,可节约采购成本 7 万余元。通过以上审计案例使我们深深认识到, 本人作为这次的审计参与者, 通过我们审计组的共同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作为内审人一种成就感悠然而生。同时也反映出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审计, 是审计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它既是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企业降低安装工程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因此我们认为认真、科学、有效地进行审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以上案例也反映出内部审计工作任重道远! 滕州华润燃气内审部杜宜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