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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稿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1 |  大小:274KB

文档介绍
审。专家组审阅推荐材料, 并对申报人员进行现场答辩( 农电工优秀人才答辩程序见附件 7)。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上报人的专业排名顺序。 3. 根据专业排序情况和拟评人才的数量,提出人才候选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初评结果和推荐材料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十一条公司组织评定。 1. 组织专家审核。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网、省公司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审, 评审结果报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2. 公布评审结果。农电工优秀人才初评结果在国家电网报、国家电网公司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 公司正式行文公布评审结果, 并为农电工优秀人才颁发证书。 10 第六章激励和管理第二十二条省(网)公司建立农电工优秀人才津贴制度, 津贴纳入农电工工资总额管理, 主要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中列支。津贴标准为: 1000 元/月·人。津贴分两部分: 50% 随月薪发放, 剩余部分津贴根据农电工优秀人才个人年度考核( 见第二十九条)结果兑现。年度考核在 90 分及以上年度津贴全额发放; 80-8 9 分按年度津贴的 80% 发放; 79 分及以下, 不兑现剩余津贴。第二十三条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实行动态管理,人才资格和相关待遇的有效期为三年,逾期自动取消。在同一评选周期内, 优秀供电所管理人才、优秀配电运检技能人才和优秀营销服务技能人才不得兼报。第二十四条对同时参加其它组织举办的各种人才评选而获得津贴,只享受其中一个最高标准津贴。第二十五条各网、省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加强对农电工优秀人才的管理。 1.宣传报道工作制度。通过各级报纸、网站等媒介, 大力宣传农电工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 提高农电工优秀人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技术交流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农电工优秀人才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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