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构架, 它明确了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工作机构及各自的职责,同时明确了本科教学质量的监督系统、主要监督内容以及有关监督单位。(一)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三)监督系统及其主要监督内容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执行和监督一览表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框图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质量保证分框图同济大学教学资源管理质量保证分框图同济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分框图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质量保证分框图(一)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校教务委员会是在书记、校长主持下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制订和实施,并监督各个工作机构的执行情况,其成员由书记、校长、有关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助理、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负责人、图书馆负责人、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负责人、体育部负责人、部分学院(系)负责人及由校长聘请的资深教授、学生代表、校外人士组成。校教务委员会在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 1 、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2 、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情况和监督单位实行监督的情况; 3 、决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质量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质管办) 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 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质管办的职责主要有: 1 、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 2 、组织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 3 、汇总、统计各个工作机构和监督单位等提交的有关表格、数据、报告等; 4 、完成校教务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工作机构为现有的各有关职能部门、体育部和各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