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以及《唐六典》等官吏管理法律的颁行。科举是以公开竞争、择优取仕的方式来选任官吏的一种重要制度。唐代将科举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科目增多,举有类别,内容更加明确、丰富。科举考试的级别从唐宋时期到明清有所变化,由州县选试、省试和殿试发展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唐玄宗时期,颁行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体系完整的行政法典《唐六典》,对科举制度、任用制度进行比较完备的规定,基本确定了中国古代晋升制度的模式。(三)选任制的衰落从宋元到晚清,中国古代晋升制度逐步走向严密和完备,但是由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封建统治的衰弱,封建社会的晋升制度也走向了僵化和衰败。宋代与唐朝相比,科举制度日趋严密和完备化。元朝建立后,虽然政治制度运作和国家机构设置大都“遵用汉法”,但在官吏管理制度方面,带有严格的民族分界和阶级限制,入仕途径也十分混乱, 冗杂程度甚于历朝。选官制度仍沿袭唐、宋,采用科举,但却无多大发展,且屡建屡废。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了发展的晚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中央集权极度加强。科举取士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文化专制,以四书五经为主,形式走向八股化,众多知识分子的思想束缚在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之上,科举考试的内容形式更加僵化、死板, 考场舞弊日趋严重。到了晚清,科举制渐成众矢之的,于光绪末年不得不宣布废除。二、我国近现代晋升制度的转型 1840 年,鸦片战争的爆发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始。 1912 年,清王朝皇帝发表退位诏书,宣告了晚清政权的覆亡,我国古代人事制度也随之成为历史,但古代人事管理的历史延续并未因此而中断,在近现代时期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其历史继承关系。从 1912 年到 1949 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历史总体上是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来行使其行政权力的。“中华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大体经过了资产阶级总统行政首脑负责制,北洋政府的军阀专制和蒋介石的新军阀独裁制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