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期讨论、研究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考核团的工作。(四) 各级团组织要以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单位领导及有关 7 部门对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使其在解决团工作中存在的团干配备、培训、待遇及团活动经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给团组织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五)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 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二十七条学习制度(一)团委“一班人”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二)基层团(总)支部“一班人”每半年集中学习一次。第二十八条组织生活制度(一)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二) 团委根据具体情况, 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工作会议,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请有关领导参加。(三) 基层团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将会议记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支部团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应向大会报告工作。团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四)团课每年至少上一次,团课内容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第二十九条工作制度 8 (一)计划制度团委( 或总支、支部) 年初要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半年工作重点和季度工作安排,将计划报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公司团委半年对公司下属单位团组织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年年底对各单位团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年度考评, 每两年举行一次表彰先进大会。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细则适用公司下属各级团组织。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团委。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