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 1分。( 不累计记分) 10 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5 帮扶结对、指导年轻教师成长 11 教学业绩 20 优 20 分,良 16 分,一般 12 分。 12 年度考核 6 近三年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每年记2分、称职等次每年记 1.5 分。 13 荣誉 9 受各级党委、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 国家级9分, 省级 7 分,市级 5 分,县级 3 分, 乡镇级 2分, 部门单独表彰下靠一级记分。(不累计记分) 合计 10 8 0 说明: 1、师德测评。( 该项分由各校老师和基层评委全体成员投票确定, 全体教师测评占 60% , 评委测评占 40% ) 计算公式为:(优秀票× 15+ 称职× 12+ 基本称职票× 10+ 不称职票×0)÷ 总票数。 2 、工作量不含早、晚自习、课外活动、讲座等。 3 、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活动并完成学习任务的计划分, 没有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后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计 0 分。 4 、论文第一作者得分 60% ,后面作者按分值的 40% 记分。 5、教学业绩分由各校评审委员会确认。各校在计算过程中, 以各申报对象近三年一次升学考试成绩为准, 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为优, 三分之二的为良, 后三分之一的为一般, 或以近五年参加县级统考成绩平均计算(两者就高不就低) ;非统考学科的业绩由评委考核。 6 、荣誉称号为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模范党员、师德标兵、教育工作者等。 7、表中 3、8、 12 项要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 复印件装订成册),4、5、6、7、9、 13 要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 9 10 附件 3: (学校)推荐评选“麻城市骨干教师”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审成绩统计表学校姓名基本情况考核情况总分排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教龄任教学科师德工作量学历等优质课公开课等课件等课题研究论文辅导竞赛指导教师教学业绩年度考核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