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手段,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世界各国也都积极地用先进的科技开发应用于侦查领域。侦查科技主要表现为侦查手段的运用,它能扩展侦查主体的认知能力,对案件的侦破作用不小,有利于提高侦查效益。作为打击犯罪的主力军,公安机关提出了“科技强警”的口号,侦查对抗是水涨船高的互动关系,只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用新知识和现代化的科技武装侦查队伍,才能有效地对付科技手段犯罪。如在走私犯罪侦查中,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检查出入境人员、行李、货物、邮寄物品且运输工具、不仅可以从中发现有无走私情况,而且速度快,准确可靠,可避免国际间法律上的歧义。同时,侦查科技的运用有利于准确地获得案件信息,保护无辜不受法律的错误追究。(四)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情报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其他侦查资源相比较,信息资源不受资源稀缺性的制约,甚至通过信息的共享可以使信息再生。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谁掌握信息谁就取得对敌斗争的主动权。现代科技使信息共享变得更为简便易行,特别是互联网络的发展,使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融为一体。信息资源的拓展和利用为侦查工作节省了侦查成本,使有限的侦查资源发挥最大的侦查效益。要抓住国家推进“金盾工程”建设的契机,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这些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在全国侦查机关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这样才能真正地达到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向科技要警力,提高侦查效益的目的。结束语侦查效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侦查效益的提出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侦查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侦查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在侦查资源有限、刑事违法犯罪态势日益严重的今天,对侦查部门科学、合理地配置有限的侦查资源,不断强化刑侦基础工作,以解决在侦查理论和实践中所面对的效益问题的要求尤为重要。相信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进步,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我国的侦查效益会朝着更加高效、低成本、更加公正的方向发展,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