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凭证向财务组报销, 单笔支出 100 元以上须事先经过财务组或者负责人批准; (二) 协会的财务支出应奉行节俭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商品或服务; (三) 会员大会召开时, 负责人应提交任期内协会的财务清单, 待负责人选举完成后, 新负责人应向会员大会提交一年任期内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协会财务支出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 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十七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第十八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7 第十九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小组。自成立之日起收阅财务收支账簿并成立财务小组学生社团的账务收支和管理。财务小组成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东北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上级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上级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二十一条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化和管理透明化的制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第二十二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一经发现,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社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第二十五条社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第二十六条社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 8 第二十七条社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社团改正。第二十八条退会后,社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社团负责人。第三十条本章程经批准后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