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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团爱心社活动章程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务的收入;Р(五) 所得的正当赞助;Р(六) 其他合法收入。Р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Р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Р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Р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洽人员办清交接手续。Р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曲阜师范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Р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Р第二十八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Р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Р第二十九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Р第三十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Р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Р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Р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Р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Р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Р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Р第八章附则Р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03年4月会员大会表决通过。Р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Р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Р曲阜师范大学Р 爱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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