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比赛及编辑简报等活动。Р (三) 编辑:负责审稿、文字设计、打字、编辑等工作。Р (四) 理事:协助理事会的工作及本文学社举办的活动,并在所属年级、班级积极发展社员,扩大本文学社在广大同学中的影响。Р 第四条社员Р 文学社在保证社员素质的前提下独立招收新社员。凡具有陈村镇初级中学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文学社,经理事会讨论和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入社。Р 第五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Р (一) 在文学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Р (二) 可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Р (三) 有监督和批评本文学社各部门工作的权利。Р 第六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Р (一) 遵守本章的各项规定。Р (二) 接受本文学社的领导,积极参加本文学社开展的各项活动。Р (三) 认真学习文学社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Р (四) 自觉维护本文学社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宣传文学社。Р (五) 邀请校外团体来本校参加活动,须经理事会上报学校批准。Р第七条退社Р(一)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Р(二)毕业生自然退出文学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Р(三)我会会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刊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Р第二章活动Р 第八条Р 本社积极开展与本社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写作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推进中学课程改革及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Р 第九条Р 文学社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校的批准。Р 第十条活动内容和形式Р (一) 举办各种文学讲座。Р (二) 组织文学社成员外出采风,开阔视野,收集素材。Р (三) 举办校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及组织文学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作文比赛活动。Р (四) 加强与兄弟学校的联系和交流。Р (五) 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出版小报或社刊。